二审顶格判赔1000万!岭南公证助力知产保护再增新勋章|公证处|法院
“由于公司侵权主观恶意明显,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综合以上因素并体现惩罚性,对该公司商标侵权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本院依法按照赔偿上限确定本案赔偿数额……共计1000万元。”随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法槌敲下,广东永泉阀门科技有限公司诉某公司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落下帷幕。
由一审判赔70万、到近期的二审改判1000万,这宗知识产权案件引起了不少法律工作者的关注。
为何二审改判金额如此之大?岭南公证处在该案件中担任了什么角色?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进这宗知识产权保护经典案例。
广东永泉阀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永泉公司”)诉称,东莞某公司从2011年起,通过“傍名牌”的方式,对其进行侵权行为,并造成了市场混淆,侵权商标多达10个之多;并且东莞某公司同时实施了企业字号混淆、域名混淆以及虚假宣传等多个不正当行为。经过一审法院审理,法院最终认定东莞某公司构成侵权行为,赔偿广东永泉公司70万元。
但在一审判决后,东莞某公司却仍未停止侵权行为。此时,在律师团队的专业代理下,广东永泉公司开启了再度维权之路。
取证时间长、涉及范围大,取证专项小组成立
2019年初,也就是在一审开庭前,原告的代理律师就维权取证事宜与广东省佛山市岭南公证处的梁公证员进行了多次沟通,在经过充分的论证后,梁公证员为原告制定了“大范围的网页公证+多地在建工程现场拍照取证”相结合的公证方案,多角度固定证据。这也为后续的顺利维权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同时,在公证员意识到整个维权取证过程会持续很久时,公证员及时汇报处领导,处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响应,即时抽调多名处里取证经验丰富的公证人员成立了“永泉一案维权取证专项小组”,由梁公证员带领十余名优秀的公证人员随时随地配合原告的代理律师进行取证公证,以确保取证的及时性、准确性。
日夜兼程固定证据,“岭南速度”有力度
在一审法院做出判决后,面对东莞某公司仍然存在的侵权行为,广东永泉公司的律师团队与取证专项小组又进行了多次配合。其中,不乏出现较为紧急的状况。但在“岭南速度”之下,公证的力度丝毫不减。
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傍晚,原告代理律师电话联系梁公证员称,临时决定需要出差到浙江金华某个建筑工地内进行拍照取证公证,时间非常紧急,已经联系好当地人员下周一通过合法途径带领公证人员进场对相关设备进行拍照,错过时间将无法取证,希望岭南公证处能及时配合。
此时虽已是下班时间,但在经过多个电话的沟通协调后,梁公证员立刻安排“永泉一案维权取证专项小组”中的公证人员加急处理,当晚就预定了周日出发前往浙江金华的机票,即便周日加班也要确保下周一前到达取证目的地。
(取证完成后公证人员的自拍)
在顺利到达取证地点后,当地刚下完一场大雨,建筑工地里全是泥泞之地,取证的过程异常艰辛,既要保障取证的合法性、准确性,亦要注意脚下的一丝丝“丝滑”,一不小心就可能与满地的泥巴来个“亲密接触”,取证设备也有可能受损。在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顺利取证后,脚下的鞋已经“因公牺牲”,公证人员却毫不在意,就地做好工作记录,及时赶回佛山,于2021年9月17日出具了(2020)粤佛岭南第6433号公证书。
从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傍晚接到公证申请,到2021年9月17日把公证书交到申请人手上,不到一个星期时间。
星光不问赶路人,“证据之王”威力显现
在该案中,“永泉一案维权取证专项小组”前后共办理近20个证据保全公证,对案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从而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二审的改判。
纵观长达72页的判决书中,多次出现不同编号的公证书,如一审中已经采信的“(2019)粤佛岭南第4641号公证书” “(2019)粤佛岭南第4644号公证书”;二审中原告广东永泉阀门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律师补充证据提交的“(2020)粤佛岭南第6306号公证书” “(2020)粤佛岭南第6307号公证书” “(2020)粤佛岭南第6308号公证书” “(2020)粤佛岭南第6433号公证书”等,以上公证书均出至广东省佛山市岭南公证处,都被法院直接采信,为原告的胜诉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法院在判决书中提到:“广东永泉公司提供的公证书系由公证机关依法作出,程序合法,且被告对公证书记载的事实无异议,一审法院对公证书记载的事实予以确认。”
梁公证员在采访中表示:这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公证书作为“证据之王”的真实认可,无相反证据则直接采信。这也是此案由一审判赔70万到二审改判1000万的重要原因之一。企业在遭受到知识产权案件侵权时,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关键时刻,利用好公证服务固定证据,能更为高效、便捷的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此案例只是岭南公证处提供的众多公证服务中一个浓重的缩影。岭南公证处自2018年6月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等环节,拓展深化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公证法定证据效力和保全证据效力,增加了公证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影响力。期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经典知识产权取证案例,如入选2019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之一的“童新钰诉恒鑫陶瓷工艺店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入选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十大案例的“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公司商标侵权案获赔320万”等。
(岭南公证处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团队某公证员办证时点亮的城市足迹)
从2019到2021年三年间,岭南公证处办理知识产权类证据保全公证共计4446件,星光不问赶路人,岭南公证处公证人员的脚步已踏至华北、华中、华南、华东、西南等地区部分主要城市。
未来,佛山市岭南公证处将会一如既往地积极响应党和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号召,充分发挥公证职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保障佛山建设制造业创新高地,为佛山创造更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公证力量。
